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启动会议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启动视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魏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刘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宣讲,江苏、浙江、湖南、四川、陕西等5省就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交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耿晓原在我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会议要求,各地要迅速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营经济促进法。一要充分认识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二要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法律宣传“部门在行动”“地方在行动”“企业在行动”活动,深入领会法律精神,正确理解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三要切实抓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政企沟通机制,畅通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听取各类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同步开展立改废释,全面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到实处。
省有关单位及委内相关处室参加会议。